
華安聚恒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安聚恒精選 A)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華安聚恒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安聚恒精選 A)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華安聚恒精選混合 基金代碼 011238
下屬基金簡稱 華安聚恒精選 A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11238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18 日 -
期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經理 陳泉宏 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2014 年 10 月 1 日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 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情請閱讀《招募說明書》中“基金的投資”章節的相關內容。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
股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
標的股票” )、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
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
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投資范圍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 60%-95%;港股通標的股票
投資比例不超過全部股票資產的 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
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的 5%,其中現金不包含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股指期貨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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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資
比例相應調整。
主要投資策略
中證 800 指數收益率×65%+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收益率×15%+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
業績比較基準
益率×20%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
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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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當年不滿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實際期限計算凈值增長率,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 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持有期限(N)
M<100 萬元 1.20% - 非養老金客戶
認購費
M≥500 萬元 - 每筆 1000 元 非養老金客戶
養老金客戶
- - 每筆 500 元
(直銷)
M<100 萬元 1.50% - 非養老金客戶
申購費 300 萬元≤M<500 萬元 0.80% - 非養老金客戶
(前收費) M≥500 萬元 - 每筆 1000 元 非養老金客戶
養老金客戶
- - 每筆 500 元
(直銷)
N<7 天 - 1.5% -
贖回費 30 天≤N<90 天 - 0.5% -
N≥180 天 - 0 -
(二) 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1.2%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55,000.00 元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120,000.00 元 規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律師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
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的相關賬戶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等費
其他費用
用,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
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 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華安聚恒精選 A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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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報
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 風險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
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
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
風險、流動性風險、股指期貨投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港股通機制下的投資風險、參與融資業務
相關風險、管理風險、合規性風險、操作風險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
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
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內市場尚處發展初期,具有低流動性、高收益的特征,
并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與基金資產密切相關,因此會受到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及
現金流預測風險等的影響;當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將需要面對臨時調整
持倉的風險;此外當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發行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出現違規違約時,本基金將面
臨無法收取投資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1)港股交易失敗風險
港股通業務試點期間存在每日額度限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
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基金將面臨不
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2)匯率風險
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 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
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
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 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故本基金投資面臨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將可能
對基 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
(3)境外市場的風險
度、可投資對象、稅務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類限制可能會不斷調整,這些限制因素的變化可
能對本基金進入或退出當地市場造成障礙,從而對投資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下參與香港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a) 香港市場證券交易實行 T+0 回轉交易,且對價格并無漲跌幅上下限的規定,因此每日港股股價波動
可能比 A 股更為劇烈、且漲跌幅空間相對較大。
b) 只有內地與香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現臺風、
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香港聯合交易所將可能停市,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況
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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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出現內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內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
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
險,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c) 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 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內地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
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可
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聯合
交易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d) 代理投票。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
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 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
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參與融資交易的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
這些風險可能會給基金凈值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為了更好的防范融資交易所面臨的各類風險,基金
管理人將遵守審慎經營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基
金財產的安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
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
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
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
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
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
境內外證券交易機制、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基金資產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
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集中度風險、系統性風險、政策風險等。
本基金若投資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北京證券交易所主要服務于創新型中小企業,在發行、上市、交易、
退市等方面的規則與其他交易場所存在差異,本基金須承受與之相關的特有風險,包括:中小企業經營風
險、股價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集中度風險、轉板風險、退市風險、由于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可能引發的
風險、監管規則變化的風險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守信、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
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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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huaan.com.cn;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二)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三)基金份額凈值
(四)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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